国祯环保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布告
颁布日期:2017-02-27 浏览次数:28295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2月2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执行董事长王庸剀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现实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19日以电话、邮件以及当面投递的方式向整个董事发出,会议召开切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划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当真审议,通过如下决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泗阳县城北污水处置厂三期扩建项主张议案》
赞成公司投资泗阳县城北污水处置厂三期扩建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有关当局单元签署和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投资泗阳县城北污水处置厂三期扩建项主张布告(2017-010号)。
本议案赞成9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寿县安丰镇城镇污水集中处置工程特许经营权出让(PPP)项主张议案》
赞成公司投资寿县安丰镇城镇污水集中处置工程特许经营权出让(PPP)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有关当局单元签署和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投资寿县安丰镇城镇污水集中处置工程特许经营权出让(PPP)项主张布告(2017-011号)。
本议案赞成9票、否决0票、弃权0票。
特此布告。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仲春二十二日

